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监测测量计划制定、现场调查方法、监测点位设置、室
内低频噪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资料整编和监测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低频噪声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15173声校准器
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倍频带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
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本标准规定的噪声频谱分析
时使用的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频率覆盖范围为22Hz~
707Hz。
3.2低频噪声LowFrequencyNoise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于低频噪声的频率范围的认定不尽相同,我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规定固定设备结构传播的低
频噪声范围规定为31.5~500Hz。
3.3噪声评价数noiseratingnumber(NR)
是一种噪声评价方法,它通过一系列频谱曲线(NR噪声评价曲线)来反映不同声级和频率的
噪声对人造成的听力损失、语言干扰或烦恼的程度。曲线的NR值等于中心频率为1000赫的倍频
程声压级的分贝整数。为了弥补A声级在评价室内低频噪声污染方面的不足,本标准引入噪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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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数NR。
4现场监测测量条件
4.1测量仪器
4.1.1声级计与滤波器
测量仪器性能应符合GB3785和GB/T17181对1型声级计的要求且符合国际电工协会(IEC
61260)Class1标准;噪声频谱分析滤波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具备实
时频谱分析功能,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4.1.2声校准器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声校准器的要求。A声级测量时,校准声源频率为
1000Hz;低频频谱测量时,校准声源频率至少有一个点频率应设在20~250Hz区间内。
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声级计每次测量前、后应进
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本次测量无效。使用延伸电缆时,应注意
长电缆对声波信号的衰减,因此在进行校准时,应使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校准。传声器应
加防风罩。
4.2气象条件
若需要进行室内、外测量,测量仪器均需加装防风罩(Windscreen),并应选择在无雨雪、
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测量。特别应注意风声和雷电声对室内低频噪声测量结果
的影响。
4.3测量位置和室内条件
4.3.1测量房间的选择
⑴可疑声源设备间:在可能通过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建筑物室内噪声污染的噪声源
(如电梯房、变电室、水泵房、风机房以及卡拉OK歌舞厅等)的室内;
⑵声源设备间相邻的房间:与可能通过结构传声引起建筑物室内噪声污染的噪声源相邻的房
间;
⑶可能受到影响的房间:受到由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建筑物室内噪声污染的其他
房间(例如有住户投诉的其他房间)。
4.3.2测量位置的选择
⑴在噪声源室内中间或距噪声源1m处;
⑵在受噪声污染的室内,在低频噪声影响最大处和房间中间各设置1个点位,测量位置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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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或其他反射面0.5m,离地面1.2~1.5m;
4.3.3室内环境条件的要求
⑴测量过程中,被测房间的门窗应关闭;
⑵关闭被测室内的所有可能干扰噪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风扇、镇流器等发声
的设施)。
4.4采样方式
声级计时间常数:一般设为“快”(Fast);但当声源发出的声音波动不大时,可以使用“慢”
(Slow)。
采样时间间隔:设定为小于1秒。
频率计权方式:当测量A声级时设定为“A”计权;当进行倍频程频谱测量时设定为“关闭”。
声级计量程的设定应与现场声环境相适应。
4.5其他
⑴声级计应安装在三脚架上,使传声器指向可疑声源方向。
⑵如果室外噪声影响很严重时,由于背景噪声与投诉的低频噪声相互重叠,不可能精确测量
室内噪声。因此,应该尽量选择在室外背景噪声较小的时段测量。
⑶如果门窗气密性能差,测量时室外风可能通过缝隙进入室内而在室内产生噪声,影响室内
噪声测量结果,此时应该选择风力缓和时段进行测量。
5现场调查与测量计划
5.1现场调查目的
通过现场调查,使监测技术人员能够了解监测现场室内、外的基本情况,为监测点位选择、
测量时间安排、测量人员、仪器配置和测量结果分析、判断和评价提供依据。
5.2现场调查内容
现场调查应以受室外固定声源影响的房间为中心,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口头询问、电话询问
等方式进行。
5.2.1受影响房间的调查
该调查的具体内容应包括门窗是否振动发声,地面是否有振动感,房间几何尺寸、室内布置、
受影响的部位、时段、持续时间等等。
5.2.2受影响人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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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人员是否感觉生理或心理不适。生理影响主要表现为头痛、胸闷、恶心、失眠等;
心理影响主要表现为压抑、郁闷、烦躁等。
5.2.3周边环境现状调查
特别应注意观察受影响房间周边是否存在低频噪声源,如水泵、空压机、凉水塔、空调室外
机、电梯井、风机以及房间周边可能运动的物体等,了解具体运行状况,相邻的房间是否受到类
似的影响。现场调查记录见附表2和附表3。
5.3测量计划制定
测量工作开始之前,阐明投诉人与声源之间的关系对于制定解决噪声问题的测量计划极其重
要。为了使测量与评价工作更加科学有效,监测人员需要选择确定适合于投诉现场的测量项目,
选择测量点位和时间、确定测量频次并制定测量工作计划。
5.3.1测量计划主要内容
⑴测量项目:可以从以下项目中选择:倍频程频谱、1/3倍频程频谱、G计权声压级、A
声级、振动水平、风向和风速;
⑵测量频次:可以选择:次/天、连续测量天、间断测量;
⑶测量时段:可以选择:早晨、白天、傍晚、夜晚、深夜、清晨;
⑷测量位置:可以选择:靠近声源、地块边界、投诉人住宅外边、室内开门窗、室内关门窗、
其他:
⑸测量的监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数量;
⑹测量计划扩展:测量目的、测量方法、评价标准;
⑺需要声源处及投诉人配合
声源处配合:包括测量位置、电源等,需要提供设施(压缩机、泵、风机、发电机)的类型、
规格、数量和运行条件等。
投诉人配合:包括测量配合(测量位置、电源等),共同检查测量声压级与投诉之间的关系。
⑻其他:收集类似案例参考资料。
5.3.2可疑声源可以关停时应考虑的测量计划:
如果识别了声源(设施等)并且它们可以停止运行,监测人员应在不通知投诉人的情况下开、
停设施,评估设施状态与投诉人反应之间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监测人员检查设施运行与声源
侧的投诉人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十分必要。
⑴测量可疑声源侧和投诉人住宅侧,同时测量两边十分重要,如果有2个或更多的测量仪
器,监测人员应同时测量声源和投诉人两侧的噪声,可以证明声源和投诉之间的关系。如果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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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不够,监测人员可以在测量点位之间移动测量仪器,判断其对应关系。
⑵如果声源设备不止一个,监测人员应当测量不同条件下的噪声值,即各个设备单独运行或
设备之间组合运行的不同情况。
⑶定时开关的设施应在确认设备开启和设备关停的两个时间段内测量,或者在投诉人感觉有
影响或没有影响的两个时间段内测量,并同时记录固定设备的运行状况。
⑷观察设施开关状况下设施噪声和噪声投诉之间的变化,监测人员要询问投诉人在可疑条件
下的感觉(询问时不应带主观看法)。
5.3.3如果声源不能关停,或声源不知道时应考虑的测量计划:
如果不能关停声源或不能识别声源,监测人员可以不通知声源设施方,在投诉人住宅一侧进
行测量。在这种情况下,监测人员需要知道声源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态。
⑴询问投诉人有噪声干扰的准确时间和地点,在有噪声干扰的时间和地点测量。
⑵监测人员应当在不同时段和地点测量,并比较测量结果。比较声压级变化与投诉之间的关
系,确定可能引起投诉的低频噪声频率,在投诉周期内(或前、后)记录低频噪声声级,通过声
压级的变化判断声源的类型。
⑶反复检查是否存在发出相关频率噪声的设备。
6测量与评价
6.1测量条件
应符合本标准4.2的规定。
6.2测量方法
6.2.1A声级测量
对于稳态噪声,测量1分钟等效A声级;对于周期性噪声,等效A声级测量时间应至少覆盖
1个周期;对于非稳态噪声可根据噪声源特性测量一段时间(5~10min)等效A声级,测量时段
应覆盖被测声源的最大声级。如果测量值超标,应测量背景噪声并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
6.2.2低频噪声频谱测量
采用实时噪声频谱分析仪同时测量每一频段的倍频程声压级。对于稳态噪声,测量时间为1
分钟;对于周期性噪声,测量时间应至少覆盖1个周期;对于非稳态噪声可根据噪声源特性测量
一段时间(5~10min),测量时段应覆盖被测声源的最大声级。如果有一个以上频段声压级测量
值超标,应测量背景噪声并对每一个频段声压级测量值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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