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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全文 ...

发表于2014-12-25 14:10       |       65次阅读      |来源:管理员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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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GB/T 15190-2014 代替GB/T 15190-9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指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于 1994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完善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调整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方法;

——补充了部分术语、定义及区划的技术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 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柳州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12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1    内容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简称:区划)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0137-2011          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市  city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建制镇。

3.2

市规划区  urban planning area

市市区、近郊区以及    市行政区域内因    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其他区域。

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    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    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3.3

乡村  rural area

除    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3.4

近期规划  immediate plan

在    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做的安排。

3.5
市性质  designated function of city

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3.6

市规模  city size

以    市人口和    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    市的大小。

3.7

交通干线  traffic artery

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市快速路、    市主干路、

市次干路、    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应根据铁路、交通、    市等规划确

定。以上交通干线类型的定义参见 GB 3096 附录 A。

3.8

区划单元  noise zoning unit

在区划工作中,由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    市结构、布

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3.9

Ⅰ类用地、Ⅱ类用地  typeⅠland、  typeⅡland

Ⅰ类用地包括 GB50137-2011 中规定的居住用地(R 类)、公园绿地(G1 类)、行政办公

用地(A1 类)、文化设施用地(A2 类)、教育科研用地(A3 类)、医疗卫生用地(A5 类)、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类);Ⅱ类用地包括 GB50137-2011 中规定的工业用地(M 类)和物

流仓储用地(W 类)。

3.10

交通干线边界线  traffic Boundary

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

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   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

或堤外坡角。

3.11

临街建筑  Street Front Buildings

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

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根据 GB 3096 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4.1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4.2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继续关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全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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