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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14)

发表于2015-05-05 14:03       |       327次阅读      |来源:管理员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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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细则》(京环发〔2012〕255号)对密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密云县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细则。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本细则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密云县新城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45.44平方公里,包括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区8.76平方公里,2类区1.31平方公里,3类区14.91平方公里,4类区14.86平方公里,交通干线建设项目用地5.6平方公里。

      (一)1类区

      城区范围内除去2类区、3类区、4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均为1类区,占地8.76平方公里。

      (二)2类区

      东至新东路,南至右堤路,西至旧密顺路,北至阳光街,占地1.31平方公里。

      (三)3类区

      1、密云县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东至滨河路,南至水源路、云腾路、右堤路,西至二期西路,北至西大桥路,东吉路、恒通路、园林路、园林东路,占地3平方公里。

      2、密云县经济开发区三期:东至密顺路,南至河南四路、京承高速路,西至密怀交界线,北至左堤路,占地6.71平方公里。

     (四)密云县新城范围外园区声环境功能划分情况

      3类区:密云县经济开发区四期

      东至云西四路,南至云西八街、西至云西路、北至云西一街,占地5.2平方公里。

     (五)4类区

      1、4a类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距离要求见表1)区域。

       表1 4a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4a类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若临路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1)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若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面向线路一侧至线路边界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物两侧一定纵深距离(见表1) 范围内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排的两个建筑物临路一侧的相邻两点间距离小于或等于20米时,视同直线连接。第二排及以后的建 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线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线路一侧范围 为4a类区。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其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4b类区为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用地范围外两侧50米区域内。

      3、地面段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沿为边界,高路基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和城市道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高速公路以护网处为边界,没有护网的按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相关情况处理。

      4、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5、4类区情况详见附表1、2。     

     四、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北京市声环境管理的需要,各区县应按照以下要求明确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乡村村庄以及位于乡村的连片住宅区,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乡村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乡村集镇为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3、独立于乡村集镇、村庄的工业、仓储、物流企业集中区域或乡村地区的工业集聚区,根据实际用地性质可调整为3类区,区内居住区应单独划分为1类区,小于0.5平方公里的居住区按1类区管理;

      4、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参照4类区划分)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补充规定

      1、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居住区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4类区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规划实施后调整为4类区。

      3、振动环境功能区制订前可参照声环境功能区。

     六、本细则由密云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表1:表4a类标准适用区域

表4a类标准适用区域表4a类标准适用区域表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铁路

密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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