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
为在夏季及中高考期间给居民及学生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加强2015年度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办秘[2015]7号)要求,现就今年夏季及中高考期间我区控制噪声污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都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依法履行防治噪声污染、保护环境的各项义务。
各施工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程作业。在中高考期间(2015年5月31日至6月8日和6月10日至6月18日),距中高考考试考点(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华辰学校、集贤中学、青光中学、小淀中学)100米范围内,禁止人工打桩、气打桩、搅拌混凝土、联络性鸣笛及从事震动性等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对在此期间夜间施工的项目停止审批。
二、禁止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在居民区、文教区、医疗区等区域从事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禁止在施工现场发生大声喧哗等人为噪声扰民。
三、凡外环线以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笛。特种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准使用警报器。进入外环线以内的运输建筑施工材料车辆,必须在当日19时后进入现场,并于当日23时前离开。
四、所有餐饮、娱乐、装修等行业,在经营或施工中噪声不得扰民。餐饮业严禁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娱乐、装修行业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经营或施工。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给予举报。
举报建筑施工、工业噪声电话:86819110(环保局);
举报震动性施工噪声电话:26390350(建委);
举报餐饮、娱乐、室内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电话:26390505(公安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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