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声学——演播厅的声学设计
1、演播厅声学环境概述
演播室是电视台摄制和播放节目的专用工作场所,主要用于语言和文艺节目的录制。需要有较大空间,可搭设布景和舞台,满足嘉宾、主持人及演职人员在室内进行工作、制作和表演的要求,要同时录制声音和图像。承担了除外拍节目外的大部分节目录制和制作任务。
按面积可将演播室分为大、中、小三类。
大型演播室用于场面较大的 歌舞、 戏曲、综艺活动等节目,也可分区域进行景区选择; 面积一般在800~1000㎡。
中型演播室用于场面较小的歌舞、戏曲、智力竞赛及座谈会等;面积一般在150-600㎡。
小型演播室以新闻、节目预告、样板式教学节目为主;面积一般在30-150㎡。
按节目类型可分为新闻、访谈、综合文艺演播室等;按视频可分为高清演播室和标清演播室;按景区划分可将演播室分为实景演播室、虚拟演播室、蓝箱演播室;此外由于演播室内设备的发展,还出现了LED演播室、3D演播室、4D演播室等。
演播室主要由演播区、节目控制区和演播室辅助区域三部分组成。演播区是节目录制的现场。节目控制区可分为灯光控制区、视频控制区和声音控制区。演播室辅助区域可分成布景与道具用房、化妆间、服装间、休息室等。
2、主要声学技术指标
2.1混响时间
演播室的混响时间目前均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方式。根据《广播电视录(播)音室、演播室声学设计规范》GY/T5086-2012中规定,演播室语言清晰度的要求,不同容积的演播室混响时间(500Hz)应满足图1要求。
图1 各类播音室混响时间(500Hz)的选择
2.2背景噪声
演播室内的允许噪声标准,一般都低于录音室。因为演播室内工作人员和演员(观众)本身的噪声较高。根据《广播电视录(播)音室、演播室声学设计规范》GY/T5086-2012中规定,演播室内,连续稳态噪声的平均声压级不应超过下表3.2.1内各噪声评价曲线所规定的数值。
2.3围护结构的隔声标准
2.3.1录(播)音室、文艺类录音室和演播室之间的隔声性能宜符合下表3.3.1的规定。
2.3.2演播室顶部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宜符合下表3.3.2的规定。
2.3.3在演播室的出入口处,宜设1道或2道隔声门,设置2道隔声门时,“声闸”内应有强吸声处理。单道隔声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表3.3.3的规定。同时,隔声门应有良好的机械性能。
2.3.4演播室技术用房隔声窗和隔墙的综合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大于50dB。
2.4声场均匀度
声场不均匀度应在6dB以内。演播室内应无颤动回声、声聚焦和声染色等明显的声缺陷。
3、声学设计内容
3.1音质设计
演播室的主要作用是录制各类节目,合适的混响时间控制非常重要,混响时间可依据演播室确定容积大小在图1中选择相对应的混响时间。演播室大多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设计,从演播室面积决定功能来看,小型演播室主要以语言类节目为主,例如:新闻、访谈等,因此,小型演播室混响时间较短,应保持较高的语言清晰度和可懂度,也不可使声音过于干涩。大型和中型演播室录制有各种歌舞、戏曲或综艺节目,因此,混响时间可稍长一点,但是要兼顾声音的丰满度和语言清晰度不失衡。在做演播室音质设计时,同时还要尽量使室内声场扩散均匀,不出现颤动回声,声聚焦、声染色等室内声学缺陷。演播室做必要的吸声和扩散处理,注意做吸声处理时,各频段吸声应尽量均匀。
具体音质设计中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4.2.1顶面
演播室需要控制较低的混响时间,最佳布置吸声材料的位置即是两边墙面和顶面,这些位置可侧重于吸声效果,而不需讲究材料的装饰效果,因为沿周墙有600—800mm的天幕挡住视线。因此,演播室顶面可以采用吸声吊顶,配置常用的多孔吸声材料,吸声材料后留一定空腔(常用100—300mm空腔)增加低频吸收即可。
4.2.2墙面
墙面是控制混响时间配置吸声材料的重要部位,由于沿墙周天幕的存在,则两面侧墙布置吸声材料时不必多考虑材料的装饰性。侧墙与顶面同样使用较强吸声材料即可,注意要使用宽频段吸声结构或者不同的吸声材料,保证低、中、高频均有良好的吸收。录制节目时的前后墙在视野的范围内,在设计时应考虑材料的装饰性。因此,这两面墙可采用布艺吸声软包或木丝板等饰面效果较好的材料,材料后面增加空腔,使各频段声音吸收均匀。
4.2.3地面
地面地板一般是声反射较强的材料,为了避免因较强声反射带来的回声等声学缺陷,在地面铺地毯,能够起到装饰作用,又可以增加吸声。
若演播室容积较大,设有观众席,则在舞台墙面、天花和侧墙下部增加扩散材料,以便向观众席提供早充足的期反射声,并使声场均匀。
4.3噪声控制
演播室及其辅助用房要满足相应噪声评价曲线的要求。演播室在音质设计中以配置足够的吸声材料,在其辅助用房中也需要安装吸声材料,在四周墙面和顶面控制室内没有明显声学缺陷,并且降低背景噪声。在噪声控制中,不仅要吸收室内声能,而且要防止外界噪声传入及演播室、控制室和辅助用房间的噪声干扰;因此,需要对这些房间进行隔声隔振处理。
4.3.1演播室和控制室隔声隔振设计
①顶面隔声
控制室需要较低的背景噪声环境,以免在录播时打扰到工作人员,出现对灯光、视频、声音的控制操作失误。演播室是录播时主要的工作空间。演播室一般建在电视台大楼等建筑中,为了防止楼上噪声干扰,需要演播室和控制室顶面楼板下方设隔声吊顶。可以使用双层石膏板内填隔声毡,采用减振吊顶,对空气声起到减弱的作用。
②墙体隔声
墙体隔声视建筑附近噪声级而定,如果外界噪声经过墙体的传声损失后,进入室内的声压级仍然>25dB,则墙体需要做隔声处理,可以采用石膏板等隔声构造。
③门隔声
使用隔声门即可,要求隔声量>45dB,门缝应用弹性材料减振,门和门框的缝隙需要填充密实,防止漏声。
④观察窗隔声
控制室和演播室间的观察窗应使用隔声窗,隔声量符合表④要求;观察窗应采用2—3层构造形式。各层玻璃及其间距不应全部相等,各层玻璃层间的窗框应做吸声处理,玻璃与窗框之间应用弹性材料减振和密封措施,窗框与窗洞之间的缝隙必须填充密实,以防漏声。为防止观察窗玻璃的强声反射造成声缺陷,观察窗临录播室一面的玻璃应向上倾斜60。
表④观察窗隔声量
⑤地面隔振
演播室内音响、打击乐器或表演动作等引起的楼板振动会影响楼下房间使用,因此,演播室地面需要在地板下做浮筑楼板结构。控制室也需做辅助楼板。
4.3辅助用房隔声隔振设计
一般辅助用房不需要做墙体隔声,只需要使用隔声门即可控制背景噪声,符合相应噪声评价曲线的要求。辅助用房地面统一做辅助楼板结构。空调设备房等产生噪声的房间需要做墙体隔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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