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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招标】黑河市人民艺术剧院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表于2015-11-19 10:31       |       4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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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黑河市人民艺术剧院的委托,对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D2015H306

 

3、资金性质及预算: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控制价约为1046760元)

 

4、招标内容及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1

采购设备名称舞台灯光设备

数量一批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并为所投项目的生产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应包括本次所采购货物。

7.3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报名(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外省生产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境内设有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8.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8.2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外省生产企业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8.3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10、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12、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河市人民艺术剧院

地    址:黑河市文化街38-2号

联 系 人:吴丽梅                      电话:0456-8222158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

联 系 人:张东锐                      电话:0451-82382743

传    真:0451-82527111               邮编:150090

电子邮箱:chengda9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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