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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很多行业,已经实现了科技名词的规范化,虽然这是国家发布的行业标准,但主要还是由于行业工作者和社会相关人员共同遵守而得到的结果。
然而在声学领域,相关声学名词术语仍旧混乱,毫无规范,从“声”与“音”就能看出《声学名称术语》国家标准并没有引起广大声学工作者和社会相关人员、机构的重视,更不要说被有效的执行了。
国际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大致可分为3种类型:
(1)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前冠以GB字母;
(2)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前冠以GB-T字母;
(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标准编号前冠以GBJ字母。
此外我国就还有57个类别的行业标准。例如,电子类SJ和通信类YD(信息产业部)、广播电影电视类GY(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筑工业类JG(建设部)等。
国家标准GB/T 3947-1996《声学名词术语》补充修订了先前的国家标准GB 3947-83而成为新版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声学名词术语国家标准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于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进行科技名词审定、公布的权威性机构。国务院于1978年8月12日明确指示,经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单位应遵照使用。
2012年6月,中国声学学会决定接受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委托,并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声学名词的审定工作。
最先发布的GB 3947-83《声学名词术语》自发布以来,在科研、教育、生产各方面使用过程中起到了统一概念的作用,使相关人员对声学的基本名词术语有了共同的语声,并成为制定声学方面标准的主要理论依据,同时由于多年使用和社会的进步,所以后来又发布了GB/T 3947-1996《声学名词术语》对之前进行修订填充。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大猷院士也是“中国科学技术名称审定委员会”的历任委员
我想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