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体育”到“多功能”
声讯网编辑部:杨蒙恩 王子铮
目前,体育场馆正由单一的“体育”功能,逐步向“多功能”发展,正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潮流。据资料介绍,国外许多著名的体育场馆,其举办各种体育竞技活动与举办各类音乐会、大型演唱会、展览会以及马戏魔术表演等其它“非体育”活动,两者的比例几乎接近1:1,甚至后者超过前者。
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同样存在,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基层单位(工矿企业,大、中、小学),新建或改建的体育馆几乎无一例外都定位为综合性的多功能体育馆,除具备体育比赛、训练和群众性健身活动等功能外,普遍都兼容会议、文艺演出、放映电影、举办展览等活动。
不少地区和单位,还刻意将多功能体育馆建成具有独特风格的标志性建筑,作为本单位或本地区开展政治、经济、学术、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以及对外交往的重要场所,也是展示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精神面貌、文化品位乃至经济实力的窗口。
因此,目前的体育馆实质上成为多功能大厅,因而在声学设计上有较高的要求。由于体育馆的容量大(容积和容座),混响时间长,平均自由程远超出一般会堂,容易引起各种音质缺陷(声聚焦、回声、声染色等),而可以用作吸声处理的部位和面积极为有限,从而增加了声学设计的难度。
对于单项运动的体育馆(或专用馆),多功能使用的可能性极少,音质要求不高,主要是控制噪声和音质缺陷,以便具有必要的语言清晰度。体育馆的声学设计与馆的类别、规模(容量)和使用功能有关。因此,根据设计规范和建设要求选择合理的声学设计指标是声学设计的首要任务。
由于自然声能有一定的限度,为了保证在赛事活动中能够和观众进行有效、高质量的信息交流,我们通常需要借助于电声设备,因此在声学设计中我们还需要考虑用扩声系统的演出方式。 同时优质的扩声效果必须通过合理的建声设计才能得以实现,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相互密切配合,才有可能用最低的投资获得良好的音质和艺术效果。
下表分别列出国家建设部JGJ/T131-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和JGJ/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中对多用途剧场建声设计的主要要求及指标。两者相对比,可以看出后者比前者要求严格,尤其对混响时间的要求。
单看声学指标,建设部 JG131—2000《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中扩声系统的一级指标与广电部GYJ 25—86《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中对语言和音乐兼用扩声系统的一级指标,两者的要求相差不大。从下表可见,体育馆由于观众人声沸腾,因此最大声压级指标定得较高,而系统噪声要求则较低,其它指标相差不大。值得认真考虑的应当是多功能体育馆的扬声器布局问题。
因此多功能体育馆要达到较好的音质,就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其中包括:通过一定建筑声学装修得到合适的混响时间;合理设计电声系统中的扬声器布置以得到较高的声压级,特别是在文艺演出时声像定位与视觉效果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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